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驾驶证停止使用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根据你的意思过了15天后可以补回学习和考试,但不能超过驾照本身的换证、年审等相关业务的期限)
驾驶证一次12分扣完了不能开车。
驾驶证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也就是一年,如果在一个计分周期里一次性扣12分或累积记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参加完学习后,车管所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也就是科目一考试,如果考试合格,计分予以清除,发还驾驶证;如果考试不合格的,那么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如果不参加学习,也不参加考试,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