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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1、基本释义: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2、申请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2017-07-26 14:36: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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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不批宅基地咋办解答如下: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民集体给本村村民(农业户口或村集体社员)的一种福利,在我们国家,农村宅基地具有福利性质,相当于划拨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性质分为出让和划拨等,出让土地一般由房开企业通过招拍挂取得,划拨土地一般用于基建公有住房或公益事业类用地),农民建住房申请使用农村集体土地是无偿的。
2017-07-26 14:29: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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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
(1)宅基地面积已达到规定的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的,但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的除外;
(2)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地上建筑物,再申请宅基地的;
(3)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批准宅基地后,不具备分户条件而以分户为由申请宅基地的。 如果达到可以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20-12-15 05:37:1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