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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两委换届选举有规定受过刑法的人不能参选

ask****646 山西-朔州 其他咨询 2021.10.04 19:57:52 421人阅读

村两委换届选举有规定受过刑法的人不能参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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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现在没有处在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限,就可以参选。具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如发现确实有侵犯你的权利,可以在选举前5日,提交起诉书于当地法院。1)《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第一百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2)根据刑法和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有以下四种情况: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也就是说,主刑的执行期间虽然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拘役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犯罪分子在服主刑期间享有政治权利。准予其行使选举权,但其它政治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

2021-10-04 20:06:52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新的《选举办法》规定了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回避制度
即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不得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认为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时,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村民选举委员会职务自动终止,不足名额从被推选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中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不能依法履行职责时,由乡镇街道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派人召集、主持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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