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协议首先需要写清楚签订的时间和地方;其次写明各方当事人的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再次,写清楚协议的内容,如是因何签订的合同,合同生效后,各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的承担,争议解决机制等。最后由各方当事人签名即可。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是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问题解答如下, 权债务概括移转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可为全部债权债务的移转,也可为部分债权债务的移转。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实际包括了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两个行为,但又不是这两个行为的简单叠加。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又包括意定概括转移和法定概括转移两种,意定概括转移即是《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是基于当事人之间民事行为而产生的,而法定概括转移是《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
债权债务转移的生效条件根据我国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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