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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程序有规定时间限制的吗?

ask****984 湖南-长沙 其他咨询 2017.07.15 18:23:45 1123人阅读

案发当天由于对方的拖延司法调解陷入停顿状态,对方约定六天后再次进行司法调解,我想请问一下走法律程序有没有时间限制? 另外我想知道法医鉴定是案发当天就做还是走法律程序的时候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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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6798701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南-长沙 咨询解答:1539条

有时间限制。

2017-07-25 21:23: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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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民事案件一审,普通程序一般六个月,有特殊情况经该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再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简易程序必须三个月审结;二审一般三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经该法院院长批准。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可能判处十年以上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二个月,也就是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七个月。刑事公诉案件普通程序一审审限一般为一个月,至迟一般不超过一个半月,经省级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也就是不超过两个半月;刑事自诉案件,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经该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必须二十日内审结;刑事案件二审审限一般为一个月,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经省级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2019-01-10 17:11:11 回复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备案。  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  刑事案件没收财产刑应当即时执行。  刑事案件罚金刑,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三个月内执行完毕,至迟不超过六个月。

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备案。  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  刑事案件没收财产刑应当即时执行。  刑事案件罚金刑,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三个月内执行完毕,至迟不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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