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车主投保交强险,由于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都能得到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于赔偿范围和现行赔偿限额,保监会是这样规定的:
(1)死亡伤残限额11万元;
(2)医疗费用限额1万元;
(3)财产损失限额元;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限额
1.1万元;医疗费用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限额100元。
从规定中可以看出,交强险的赔偿还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不同,分为有责赔偿和无责赔偿两种类型。其中有责赔偿无论责任主次大小,赔偿人身和财产总限额为1
2.2万元;无责赔偿即使责任全在受害人,亦应赔偿人身和财产损失总限额为
1.21万元。两者虽然差异比较大,但受害者都能得到一定的赔偿。
交强险第一年为950元,未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来年还能享受下浮优惠,而且续保方便,像人保网上车险,续保只需要3分钟。这些优惠的政策都是为了最大程度地鼓励安全驾驶,保障社会公益。
一、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二、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
1、交强险均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
(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交强险对医疗纲用负责垫付,对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况:(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2)驾驶人醉酒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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