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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国家人社部与财政部最近发出《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挂钩调整体现为“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照顾。 近段时间,甘肃省政府正在按照这个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预计正式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要耐心等待,但养老金提高部分都是从2016年1月开始补发的,敬候佳音。
从2015年冬季采暖期开始,我省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因工伤残等人员冬季采暖费补助标准予以调整。1月8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此次调整中,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个采暖期“暖补”从700元调整到1250元,去年11月已经按原标准随离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因工伤残职工(人员)伤残津贴一次性发放的,将于近期按新标准予以补发。
据悉,我省上一次企业离退休职工冬季取暖费标准调整是在2008年,为每人每个采暖期发放补贴700元。为切实解决企业离退休人员和企业因工伤残享受伤残津贴职工(人员)及因公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冬季采暖补助偏低问题,经省政府批准,决定调整全省采暖费补助标准。此次调整是根据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因工伤残等人员冬季采暖费补助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4]437号)确定的,从2015年冬季采暖期开始执行。
以上是临夏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
2017-07-03 06:24: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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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额调整:
●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1元,城镇企业退职人员生活费每人每月增加83元。
●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2.挂钩调整:
城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全部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不满1年按1年计算。
3.倾斜调整:
●城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4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6元。
●企业退休、退职的军队转业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168元的,调整到2168元。
以上是临夏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
2017-07-03 06:23: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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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上调5左右。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知》。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近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在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问题时讲到,今年是我国第14次连续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水平控制在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主要考虑职工人均工资的增长、物价水平以及基金的支撑能力等因素。今年按5左右进行调整,在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基础上,能够让广大退休人员合理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同时这样的调整也符合民生工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基本要求。近期我部召开视频会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地在5月31号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送人社部和财政部。两部对地方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审批后,各地将抓紧组织实施,尽快将增加的养老金发到退休人员手中。目前,各地都已经建立了专项工作小组,正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说明的是,各地发放到位的时间不尽相同,但是对退休人员来说,无论什么时候发放到位,按照政策规定都是从今年1月1号起补发。
2020-12-24 18:30:0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