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以上是
户口迁移归谁管的回答
1 如果是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
2 先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带好申请材料。
3 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4 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5 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6 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
7 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根据情况不同,会有差异。
8 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9 《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当然是在你所在辖区的公安派出所更换了,具体手续不知道你是为什么更换,可以去派出所问一下
以上就是一些有关于户口迁出土地归谁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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