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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关于“危险驾驶罪检察院会不会抓”的相关解答如下: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个月到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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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8 07:49:4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