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能首先要区分被告和被执行人的区别。在狭义的民事诉讼程序中(即获得生效判决之前),被追加的是被告,在生效判决下达之前被追加的被告的义务并没有确定。如果被追加的被告在生效判决中被要求承担债务,那么该被告在执行程序中属于原始的被执行人,即债权人可以直接向申请执行该被执行人。一般实践中所谓的被追加的被执行人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债权人申请或依职权追加被执行人之外的第三人为本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如银行故意将被执行人的钱款转移,则可追加银行为被执行人,执行该银行的财产,而该银行并不是原案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如果裁定第三方为被执行人,该被追加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也可被执行。
1、民事诉讼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依法强制执行的。
2、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人民法院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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