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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休的认定

郑** 新疆-吐鲁番 劳动纠纷咨询 2021.05.18 09:03:54 302人阅读

关于退休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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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有停工留薪期,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月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原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退休人员生存验证时间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 凡是在社保领取养老金的企、事业退休人员及生活补助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领取养老金资格的生存认证工作。一般都是一年一次认证,也有两年甚至更多年份验证一次的地区。本地认证时间由各地社会保险机构自主设定,异地居住生存认证时间为每年4月1日至6月25日(因每月25日至月末为社保增减结算时间段,所以25日后的业务算作下一月)。大部分地区为配合异地认证,本地认证时间段也会设定在4月至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九条 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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