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所谓第二顺位继承人,
规定是,有遗嘱,就有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
无遗嘱,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
如果第一序列继承人有人先于死亡,由死者子女作为代位继承人,代替行使继承权,享有继承份额。
根据《继承法》规定,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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