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一般情况下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撤销权消灭,当事人反悔的,可以再向;一方以欺诈:《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九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应当履行。经过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又反悔的,任何一方可以请求基层人民政府处理,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 (2)对于仲裁机构达成的调解协议反悔的,调解协议无效。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调解协议的,应符合以下情形: 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②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可以向人民,也可以向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申请司法确认,人民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此时需要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供证据予以证明。请求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应符合以下情形: ①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②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人民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 ④违反法律。对于调解后反悔的主要有三种情况。但是如果该调解协议经过确认有效后,则当事人不能再就原纠纷向; ③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无效的调解协议或者被撤销的调解协议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调解协议部分无效,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申请撤销,或者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提讼。相关法律可参考。这是有强制执行力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强迫调解的,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 (3)人民制定的民事调解书: (1)普通第三人的调解没有强制执行力,反悔后可以向,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协议,或者请求确认协议无效,人民不得撤销。但是,一旦签收就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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