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况的分包是禁止的: 1、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 4、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5、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6、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根据《建筑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况的分包是禁止的: 1、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 4、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5、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6、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根据《建筑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况的分包是禁止的: 1、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 4、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5、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6、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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