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以剥夺女儿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就是说,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继承法》规定,死者死亡继承发生,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指定继承去执行继承。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女儿没有工作应当如何赡养老人 女儿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此条中的“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第十七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只要是有能力的都必须尽赡养义务。不论子女。
2、赡养义务跟儿女有没有成家有没有直接关系,都有经济来源?
与有无成家没有关系,只要有能力都必须赡养。
3、因为儿子比两个女儿大,是不是儿子的赡养义务应该比女儿早履行?
成年子女要履行赡养义务。意思就是谁先成年,谁就先履行义务。儿子最大,当然是他最先履行义务(没有经济来源除外)。
4、怎样改变父亲那种就得由儿子来尽孝的观念呢?
女儿们多花点时间陪老人,现在的老人不愁吃不愁喝,想得就是儿女共聚一堂,享一享天伦之乐。只要用心伺候父亲,相信老人的观念还是会改变的。
5、儿子能提出来父母应该由女儿共同赡养吗?
当然是可以的,但是即使不提出,女儿也必须履行赡养的义务。
6、父母还有生活来源,远远的高于他们的生活费用,儿女还必须给钱吗?
所谓赡养不仅仅是物质上的资助,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慰藉。
婚姻法规定子女的赡养义务的条件是:子女已近成年,子女有能力赡养。而不问父母收入几何。
说白了,如果李嘉诚的儿子破产了,他也一样要赡养李嘉诚。
7、因为小女儿没有由父母供养上大学,是不是就可以以此为由不尽赡养义务?
这个不是拒绝履行赡养的法定理由,当然不可以。
8、至于遗产问题
这是老人身后的事情,现在两个女儿就在争,也太那个了。
婚姻法规定,对于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少分或不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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