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诈骗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如何来理解诈骗罪: 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三、诈骗罪客观行为的理解: 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 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3、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如果,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4、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诈骗罪中诈骗的数额达到较大的标准,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起点。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根据刑法第2l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害信用卡管理罪;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 (四)出售、购买,数量较大的、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 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五新增的罪名。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一、在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 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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