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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借钱不还的诉讼时效

董** 山西-忻州 债务纠纷咨询 2021.03.31 21:34:00 334人阅读

借钱不还诉讼时效是多久,借钱不还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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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借钱不还时效是多久
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保护的权利。
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
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4、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5、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根据法律规定,审查借贷案件的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2021-03-31 21:35:00 回复

现在的借款,一般都会出具“借条”,有的会在借条上约定还款日期,有的则没有约定,对于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还款之日起计算“三年”,在这三年之内不主张自己的权利,三年过后将不再受法律的保护,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从出具借条之日起计算20年。 诉讼时效可以被中断,我们可以利用中断,来延长保护权利的期限,比如说,在还款期限届满,你可以向借款人要求其还钱,可以采用书面方式也可以采用口头方式(不过得注意录音留存证据),这样诉讼时效就会从你向借款人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而且重新计算的次数是没有限制的,但是无论怎么计算都不得超过20年。

现在的借款,一般都会出具“借条”,有的会在借条上约定还款日期,有的则没有约定,对于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还款之日起计算“三年”,在这三年之内不主张自己的权利,三年过后将不再受法律的保护,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从出具借条之日起计算20年。 诉讼时效可以被中断,我们可以利用中断,来延长保护权利的期限,比如说,在还款期限届满,你可以向借款人要求其还钱,可以采用书面方式也可以采用口头方式(不过得注意录音留存证据),这样诉讼时效就会从你向借款人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而且重新计算的次数是没有限制的,但是无论怎么计算都不得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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