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铜川法律咨询 > 铜川社保纠纷法律咨询 > 咨询下静安区城镇医疗保险报销程序?

咨询下静安区城镇医疗保险报销程序?

杨** 陕西-铜川 社保纠纷咨询 2017.05.01 11:54:31 137人阅读

前几天一个静安区朋友生病住院了,花销太大,想通过医疗报销减轻经济压力,让我帮忙咨询下静安区城镇医疗保险报销程序?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铜川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铜川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1、住院才可以享受报销,且个人首付一部分(各地不同,根据医院级别,我们着一般是600),其余部分分几类药,有些药物不能全额报销,比较复杂,皮肤病不住院的话,报销不了。
2、社会医疗保险报销办法各地有一定差异。
为规范我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现金报销管理工作,根据《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25号),我们制定了《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现金报销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现金报销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现金报销管理工作,根据《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2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以下简称参保人)就医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或者生育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中由参保人及其亲属以现金先行支付,需要报销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参保人就医有下列情形之一,先行支付现金的,可以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到市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市社会保险机构)办理本办法第二条规定范围内的报销手续:
(一)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电脑故障或因职工社会保险证损坏不能记帐的;
(二)因急、危重病症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的;
(三)经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市社会保险机构同意转往市外医疗机构诊治的;
(四)因在市外出差、探亲、休假、学习期间患急病在市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含参保人在市外分娩的);
(五)被长期派驻市外工作或者退休后在市外定居时在当地就诊的。
第四条 参保人就医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现金支付医疗费用,报销时应向市社会保险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一)原始收费收据;
(二)费用明细清单;
(三)门诊病历或者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四)疾病诊断证明书;
(五)本人职工社会保险证。
被长期派驻市外工作或者退休后在市外定居时在当地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办理报销时,除应提交前款资料外,还应当事先向市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异地工作(定居)登记手续。
第五条 参保人经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市社会保险机构同意转往市外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办理报销时,除应向市社会保险机构提供第四条规定资料外,还应当提交签有核准意见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并按以下程序核准报销:
(一)经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转诊的,将上述资料直接送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报销;
(二)经市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转诊的,将上述资料送至转出的医疗机构,核定报销方案后,再上报市社会保险机构复核,以复核后的报销费用为准。
凡未按规定核准同意而自行转往市外或自找医院、自购药品以及到营利性医疗机构诊治(急诊抢救除外)的,其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第六条 参保人以现金支付医疗费用(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除外)需要办理报销的,应当自发生费用之日(住院的以出院之日,下同)起6个月内持有关资料向市社会保险机构办理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第七条 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市外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分娩住院费用、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凭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结婚证、单位证明和准生证(第二胎)外,报销分娩住院费用还要凭出生证;报销计划生育手术费用还要凭节育手术证,到市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核准报销。
产前检查包括以下基本项目:
第一次检查:(13周之前)建立《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册》;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3分类)、尿常规(10分类)、心电图、B超;
第二次检查:(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
第三次检查:(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
第四次检查:(24—2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五次检查:(28—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六次检查:(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
第七次检查:(32—3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检查:(34—36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九次检查:(37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十次检查:(38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十一次检查:(39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
第十二次检查:(40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计划生育手术项目包括:
(一)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二)人工终止妊娠(流产术),包括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钳刮术)、中期妊娠引产术、药物终止妊娠;
(三)放置、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剂;
(四)输卵管绝育术、输精管绝育术;
(五)输卵管复通术、输精管复通术。
第八条 出国、赴港、澳、台地区公干或探亲期间所发生的急诊住院费用,按本市市级医院偿付标准报销,门诊和购药费用不予报销。办理报销时,除需要提供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外,还需提供单位证明、出国护照或港、澳、台地区特别通行证。
第九条 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和门诊使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诊疗项目的费用,由个人帐户支付。
个人帐户不足以支付的,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超额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在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10%以上的,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
参保人应于下一医疗保险年度内,凭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到市社会保险机构审核报销。
第十条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在住院期间使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诊疗项目的费用,经核准,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第十一条 因病情需要输血(全血、成份血)的费用,由个人垫付现金,凭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和抢救用血证明,到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报销,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第十二条 经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在基本医疗保险项目中使用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国产普及型(含国产的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支付90%,无国产普及型可比价格,按进口普及型价格支付50%。
第十三条 器官移植手术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按规定核准报销。购买器官或组织源的费用自理。
器官移植范围包括: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和骨髓移植。
第十四条 安置和置换人工器官的费用凭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到市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核准报销。
人工器官包括人工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瓣膜、人工晶体、人工关节等。人工器官费用按国产普及型价格的90%报销;无国产普及型可比价格,按进口普及型价格的50%报销。报销最高限额为:心脏起搏器15000元、人工心脏瓣膜8000元、人工关节5000元、人工晶体1500元。
第十五条 特殊医用材料包括心血管内导管、心血管内支架和心脏血管内球囊。特殊医用材料费按国产普及型价格的90%报销;无国产普及型可比价格,按进口普及型价格的50%报销。最高报销限额为:心血管内导管1200元、心血管内支架11500元、心脏血管内球囊6500元。
第十六条 参保人因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血透、腹透),器官移植后门诊抗排斥治疗用药,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费用,由患者先垫付现金,然后凭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到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报销,其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2017-05-01 11:57:31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静安区城镇医疗保险报销程序相关内容如下:
一、城镇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首先到医保定点的公立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住院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到医院医保办公室登记备案→出院时到医保办公室开住院申批单,住院发票、明细清单、病历。
如果是外伤的话,还应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填写外伤表并加盖所住医院的公章及投保单位的公章,写好各人情况说明,投保单位情况说明或证明→到社会劳动保障局二楼办公室报销。报销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需要以上材料的原件,如果需要再进行商业险报销的,请把以上材料全部再复印加盖上医院的章,以备报商业险用。
如有新农村合作医疗的不能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同时报,两者只能报一处。
如有商业险的,应先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再报商业险;如先报了商业险,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再给予报销。
二、不同住院的原因的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生病住院:住院三日内,凭医保卡或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医保联网手续,出院时直接到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
2、发生外伤住院:住院三日内,凭医保卡或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医保联网手续,经市(区)医疗保险处稽查科调查后,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出院时直接到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
未调查清楚或有异议的,出院后携带病历、发票、结算单、本人建行存折复印件等所有证件去市医疗保险事业处进行调查,然后去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科进行报销。
3、发生门诊意外伤害:治疗终结后携带门诊病历、发票、本人建行存折复印件等所有证件去市医疗保险事业处进行调查,然后去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科进行报销。

2017-05-01 11:56:31 回复

住院报销所需材料如下:
1、发票(原件)、出院证明(原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登记表
3、征地农转非参保人员及以个体身份参保人员还需附身份证复印件
4、转院到本地医院住院治疗的,需提供本地二级医院的转诊证明盖章后到本地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才能报销(到本地医院住院治疗就不需要提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登记表)

参保患者出院后,需在每月1日前将
①病历首页复印件(需医院医保科盖章)、
②出院小结、
③住院费用收据、
④住院医疗费用明细(一日清单)、
⑤医保现金交款单复印件、
⑥出院证、
⑦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社区,进行相关登记。
每月5日前,各社区将相关材料及表册上报区医保办。
每月5日—10日,区医保办审核相关票据,核算报销金额。
每月12日—15日,上报市医保中心审批。
次月上旬,支付报销费用。参保患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区医保办领取。
以上是闸北区城镇医疗保险报销程序


1.保障对象不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城镇的所有用人单位职工,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事业单位、机关、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职工,以及享受退休金的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保障对象是未就业的成年人、中小学阶段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居民、残疾人一类的低保对象,此外还包括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以及不享受退休金的老年人群。
2.缴费方式不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保费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的,职工个人的缴纳比例为工资的2%,而单位给缴纳的保险费用约为职工收入的6%~1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按年缴费,缴费标准是学生儿童每人100元;城镇老年人每人300元;无业居民为每人600元。
3.医疗待遇不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可以享受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以及住院费用报销用于支付住院和门诊就医时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和家用医疗器械等费用的个人账户待遇3项内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用于支付住院和门诊就医时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和家用医疗器械等费用的个人账户待遇则享受不到。
4.缴费要求不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男性参保人要的缴费年限为25年,女性为20年,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之后不需要再缴纳费用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则是每年都要缴费,没有按时缴费则不能享受医疗待遇。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