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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快二十年了,男方提出离婚,能平分财产吗

刘** 江西-吉安 离婚咨询 2021.03.25 04:38:17 341人阅读

结婚快二十年了,男方提出离婚,能平分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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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转业费,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协议哪部分财产是属于个人的),则财产按如下规定共有;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原则上是均等分配,或者协商分配,离婚时,如婚前无特殊约定的(如离婚分割财产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管理的,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不行的就判决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
2)生产,离婚时、经营的收益,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4)结婚登记后,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2021-03-25 04:40:17 回复

( 3)知识产权的收益; (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转业费,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协议哪部分财产是属于个人的),则财产按如下规定共有; (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原则上是均等分配,或者协商分配,离婚时,如婚前无特殊约定的(如离婚分割财产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管理的,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不行的就判决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1)工资、奖金:(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 2)生产,离婚时、经营的收益,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 (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4)结婚登记后,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转业费,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协议哪部分财产是属于个人的),则财产按如下规定共有;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原则上是均等分配,或者协商分配,离婚时,如婚前无特殊约定的(如离婚分割财产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管理的,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不行的就判决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
2)生产,离婚时、经营的收益,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4)结婚登记后,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法律意见】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平分,有过错一方可以不分或少分。
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应当包括抚养权、抚养费及探望权;财产处理;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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