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安市政府部门的最新消息,西安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根据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五年内依然是不得上市出售。对于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拥有者,除了缴纳交易过户费用以外,出售人按原价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且能提供由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同意其出售的证明的,免收土地收益金,该住房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人不能提供该出售证明的,西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应对其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部分收取相应价款15%土地收益金,该住房取得完全产权,视为商品房。对于离异这种特殊情况,西安市住房保障相关法规明确规定:离异后将不再拥有经济适用房产权,再婚后组成的家庭若家庭成员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同样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2021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莲湖、碑林、雁塔、未央、灞桥)及长安区城镇户口。 2.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2021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即:39007÷12×70%=227 5.4元,取整为2275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铺或办公用房的,不得申请。 6.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7.申请人年龄单身(未婚及离异、丧偶独身)应在25周岁以上,且不得超过70周岁。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2021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莲湖、碑林、雁塔、未央、灞桥)及长安区城镇户口。 2.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2021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即:39007÷12×70%=227 5.4元,取整为2275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铺或办公用房的,不得申请。 6.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7.申请人年龄单身(未婚及离异、丧偶独身)应在25周岁以上,且不得超过7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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