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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醉驾酒精度174,发生事故造成人家车子

ask****868 广西-柳州 行政诉讼咨询 2021.01.26 23:54:23 368人阅读

您好,我醉驾酒精度174,发生事故造成人家车子损坏,我赔偿了一千块钱给人家,人家也谅解我,帮我写了谅解书。我被拘留7天后,检查院叫去问话,还要判我坐牢三个月罚我3000块钱,当时问完后我在认罪认罚书上签字了,但现在感觉判得较重,想在法院开庭审理前提起诉讼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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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722450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西-柳州 咨询解答:8007条

你可以在庭审的时候提出量刑异议不是起诉,如果条件允许建议委托律师帮你处理

2021-01-27 17:39:10 回复
地区:广西-柳州 咨询解答:1条

你己经认罪认罚,如果想推翻检察院就会重新对你量刑,可能会处罚会更重。

2021-01-27 10:09:40 回复

解答如下, 醉驾,血液酒精含量84毫克100毫升,一般会被判处2个月左右的拘役,并处罚金数千元。
如果没有无证驾驶、酒驾前科等从重处罚的情节,可以判处缓刑。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解答如下, 醉驾,血液酒精含量84毫克100毫升,一般会被判处2个月左右的拘役,并处罚金数千元。如果没有无证驾驶、酒驾前科等从重处罚的情节,可以判处缓刑。《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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