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公章是指公司根据工商部门核定的企业名称而制成的印章,其文字内容与公司名称一致,且会在工商部门备案。有的时候,公司的财务专门章和合同专用章(也就是你说的业务专用章)也会在工商备案登记。经过备案登记的公司印章(包括公司名称的公章和业务章、财务章)的使用(即盖章)具有法律效力,且各章的效力一致。我国法院认可公司公章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文件即视同公司的行为。也有很多公司业务章没有在工商备案,在认定其效力时,要结合相关证据,如该公司此前已多次使用该业务章与他人完成交易或法律关系,即使该业务章未在工商备案也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