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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和自己吸毒在一起犯法吗

杨* 贵州-铜仁 毒品辩护咨询 2021.01.21 22:03:11 447人阅读

吸毒和自己吸毒在一起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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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参与贩毒就属于共同犯罪,没有参与就不属于犯罪,吸毒不是犯罪,贩毒才是犯罪,应当根据贩毒的数量、种类定罪量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2021-01-21 22:05:11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单纯的吸毒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一般违法,而不是犯罪。吸毒之所以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主要是因为吸毒者对自己的家庭产生危害,容易通过注射等行为传播严重疾病,以及诱发刑法所禁止的行为,总的来说具有比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根据刑法定罪原则,只有非法持有一定数量以上(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毒品的吸毒者才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或者吸毒者同时容留他人吸毒,或者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时构成犯罪再或者同时构成了其他相关的毒品犯罪时,吸毒者才可能受到处罚。 根据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还应予以强制戒毒,进行治疗、教育。强制戒毒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毒。 因此可以看出我国对于吸毒行为只处治安行政处罚或者相应的强制措施。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单纯的吸毒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一般违法,而不是犯罪。吸毒之所以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主要是因为吸毒者对自己的家庭产生危害,容易通过注射等行为传播严重疾病,以及诱发刑法所禁止的行为,总的来说具有比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根据刑法定罪原则,只有非法持有一定数量以上(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毒品的吸毒者才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或者吸毒者同时容留他人吸毒,或者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时构成犯罪再或者同时构成了其他相关的毒品犯罪时,吸毒者才可能受到处罚。 根据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还应予以强制戒毒,进行治疗、教育。强制戒毒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毒。 因此可以看出我国对于吸毒行为只处治安行政处罚或者相应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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