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将捡来的女儿养大,双方共同生活多年,您也尽到了抚养义务,虽然可能欠缺收养手续等要件,但是构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
2、我国法律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也属于子女与父母关系的一种,与亲子关系一样,养子女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3、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成年子女不赡养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的,构成遗弃,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3、如果子女拒绝赡养已失去生活能力的父母,情节恶劣的(通常是指被遗弃人因生活无着而被迫到处乞讨,遗弃动机卑鄙,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由于遗弃造成病、残、死亡后果的等情况。),可能构成遗弃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1、您将捡来的女儿养大,双方共同生活多年,您也尽到了抚养义务,虽然可能欠缺收养手续等要件,但是构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
2、我国法律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也属于子女与父母关系的一种,与亲子关系一样,养子女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3、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成年子女不赡养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的,构成遗弃,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3、如果子女拒绝赡养已失去生活能力的父母,情节恶劣的(通常是指被遗弃人因生活无着而被迫到处乞讨,遗弃动机卑鄙,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由于遗弃造成病、残、死亡后果的等情况。),可能构成遗弃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在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就会成为案件焦点,那么子女抚养权规定有哪些,子女抚养费规定有哪些,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以及子女抚养权变更规定内容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在一般的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是案件的核心,那么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标准是什么呢,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离婚子女抚养协议有哪些,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算?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是大多数离婚案件中的诉讼焦点,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那么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书在签订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子女抚养权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标准是什么以及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于谁?快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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