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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诉讼和撤诉诉讼有什么区别

王* 广西-桂林 其他咨询 2021.01.16 19:18:08 10577人阅读

驳回诉讼和撤诉诉讼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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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撤诉,是指在人民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提出撤回其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驳回,是指人民收到原告的书后,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发现原告没有权利,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驳回。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对原告的请求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有请求权利的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立案审理或者合并审理后,依照法律规定对上述诉讼主体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和主张判决不予支持。驳回与驳回诉讼请求虽然都是请求方的诉讼主张没有得到的支持,但是两者在实践运用中有着本质的区别。

2021-01-16 19:20:08 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撤诉就是撤回,撤诉后男女双方仍然是夫妻关系。撤诉后又的没有时间间隔限制。但离婚案件比较特殊,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要求间隔六个月才能再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撤诉或者人民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又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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