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职务侵占罪自首怎么处罚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数额较大的,均不能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起点是10万元,不管是是否有自首和归还侵占的款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缓刑的知件,可以宣告缓刑,所以也不能缓刑。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基准刑是五年,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按此量刑标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公司高管侵吞五百万在2005年2月至2007年8月间,担任原德州市燃气总公司经营处副处长的被告人熊某利用其职务便利,公款共计元。2007年8月18日,德州市燃气总公司改制为德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中燃公司),被告人熊某利用自己担任主管和站长职务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在2007年8月至2009年5月间,职务侵占共元。职务侵占罪怎么处罚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认为,被告人熊某作为国有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其行为构成罪;该国有公司通过改制成为有限责任公司后,被告人熊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但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和立功表现,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积极退回部分赃款,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2010年5月24日,德州市中级人民一审判决被告人熊某犯罪、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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