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都能使用,但都是年限已久的,现在洗衣机坏了,想要求房东负责维修。在正常使用下,电器损坏能够分清是自然损坏的,而不是使用不当,应该有出租户按常理是要负责修理的。但重要一条是你们是否有“约定”:“房屋所属物品:房客应小心使用业主的设备,任何对象损坏时,房客必须自费修复或更换”。你现在就要与他分清是自然损坏,还是使用损坏的以你们约定的条文应当理解为:在使用不当才是租赁者负责的。自然损坏适应一合同法规定由房东处理。
你们维修的在维修的过程当中是否有不当之处,为什么不报保险呢?还是要报保险的?
大的问题由物业由大修基金支付。在正常使用要求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时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限定的该工程的合法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壁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力2年。其他事项的保修时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商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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