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结婚年龄没有特别规定,按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标准就可以。男性公民法定结婚年龄为22岁,女性为20岁。而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其具体鼓励措施是:双方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各另增加晚婚假7天。在奖励假期间,工资照发。《婚姻法》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士官的身份就是士兵,在地方来说就属于“工人”身份。在部队军官由干部处来管理,士官和士兵由军务处来管理;在地方干部由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管理,工人由劳动部门管理。军官转业由人事局分配,士官和士兵转业由民政局分配,将来到了地方后人事管理也采取不同的方式。公务员法规定,机关招收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原则上实行招考,转业士官如果想进入公务员队伍,只能参加社会组织的公务员公开招考。这是个非常规范的组织程序问题,不是哪个高官能够说了算。除非转业前在部队火线提干,或者偷偷在档案中放入干部身份认可材料(提干材料),到了地方后,再找人做工作,利用衔接过程有可能蒙混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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