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羁押时间是根据案情情况发生变化的。以下为基本情况:侦查阶段 (一)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一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二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二)强制措施期限审查期限 1、审查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人对依据刑诉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你好,刑事案件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但是羁押期限最长可以长达一两年之久,具体要根据涉案情节犯罪地位来综合判定,如果需要详细咨询,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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