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当月的合并,分月的需要单位自行确认哪笔为年终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金的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年终奖可以分次发放吗 目前,我国法律对年终奖没有强制性规定。终奖的发放额度、时间和形式一般由企业自己根据情况调整。如果劳动者与单位签订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如无约定,单位规章制度中有奖金发放规定的,则据奖金发放制度执行。所以,如果用人的单位把年终奖分次发放也不是违法的行为。 但值得注意的是: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且,这些重大事项决定还应当公示,或告知劳动者。 年终奖发多少、何时发同样也属于这类事项,用人单位应当与工会协商,并告知员工,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工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了解更多劳动法相关,请点击:劳动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职责,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应属无效条款。因此,关于年终奖的支付问题,在两方未商定的情况下,无论劳动者可否在年终奖发放前去职,用人单位均应支付。如果两方对此有商定,应考察该商定可否为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职责,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商定,如是,则应认定商定无效,用人单位还是应支付年终奖。如不是,则按照商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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