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对同居关系的两种情形作出如下明确解释:一种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另一种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补办结婚登记的。
可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对事实婚姻的解释仍然有效,在新的司法解释未出台以前,人们不能想当然认为事实婚姻已不存在了。
其次,事实婚姻并不以同居的年限来确定,所谓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周围的人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应当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尤其关键的是,事实婚姻的男女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成为事实重婚。
这就是未领证有事实婚姻吗回答。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 1)夫妻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 2)夫妻都有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任何一方都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 3)夫妻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之间的财产权利义务主要有: 1、夫妻财产制我国夫妻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未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 5)其他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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