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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一次性扣满12分怎么办

刘* 江西-新余 强奸辩护咨询 2020.11.07 16:14:14 376人阅读

驾照一次性扣满12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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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管是一次性记12分还是累计12分,都会被降级的 新交规有3种情况,车辆管理所会注销A
1、A
2、A
3、B
1、B2的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这3种情况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比如,持B2证的驾驶人发生以上3种情形之一,就会被降级为C1证。另外,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也就是说,A
1、A
2、A
3、B
1、B2这几种驾照,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被扣完12分的话,驾照就被降级了。

2020-11-07 16:16:14 回复

解答如下, 可以。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解答如下, 有降级考试期限需要先通过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消分,再缴纳罚款,并在 30 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五十八条规定
(1)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 12 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3)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4)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 12 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 24 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八条规定(1)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 12 分记录的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2)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3)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 12 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以上

解答如下, 你好!朋友,你这个想法是不对的。因为,你是一次性扣除12分的,怎么可能用2本驾照来消分呢?另外,你这违章也太多了30多个?现在新的交规规定,一辆车只能用3本驾照来消分,就算,你能找到别人的驾照,那么分都给你扣满,恐怕也不够扣的! 所以,你现在的办法是,只能用你这一本驾照来扣分!根据123号令规定: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综上所述: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要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的考试! 无论你是高速超速也好!平常的道路超速也罢!只要你超速,超过50%以上!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
第二项、
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
第一项、
第三项、
第五项至
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扣分根据123号令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所以,罚款:200-元(一般城市都会按照上限法,也就是元)、扣分:12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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