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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成立必要的条件有哪些

钟* 新疆-昌吉 其他咨询 2020.11.06 00:08:37 491人阅读

留置权成立必要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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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担保法所称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按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权成立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依照法律明文规定;
(2)债权人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对方的财产;
(3)债权人的债权须与债权人占有的财产相关联,否则,债权人将不具有留置权;
(4)留置权只有在债务人到期后仍不能履行合同时才能实现;
(5)债权人留置财产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6)留置权人对留置物享有合法占有权。

2020-11-06 00:10: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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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担保法所称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按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权成立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依照法律明文规定;
(2)债权人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对方的财产;
(3)债权人的债权须与债权人占有的财产相关联,否则,债权人将不具有留置权;
(4)留置权只有在债务人到期后仍不能履行合同时才能实现;
(5)债权人留置财产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6)留置权人对留置物享有合法占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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