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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钱五万元不还,我该怎么办?

王* 广西-贵港 债务纠纷咨询 2020.11.05 16:41:02 433人阅读

朋友借钱五万元不还,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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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你好,一般没有借款合同的民间借贷关系到,一般会对你们之间是否存在进行审理,所以你要想办法让你朋友补欠条,欠条内容写清楚谁向谁什么时候借了多钱,什么时候还钱,交付方式是什么,也可以约定利息,上方签字按手印。到期还没有还钱的可以到让你朋友还钱。
法条: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十八条 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
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2020-11-05 16:42: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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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时候,借条只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之一,只是因为其作为直接证据,证明力较强而已。r因此,是否有借条,并不是认定借贷关系存在的唯一证据。如果只有借条,没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便很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r就题主的问题,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建议你准备以下证据:r转账凭证r支付利息的凭证r对方承认借款的电话录音或者交谈录音r证明借款事实真实存在的证人r最后提醒题主一句,不要碍于面子以为是好朋友就不写借条,这样只会害了自己,毕竟,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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