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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是否包括聚众者,包括

刘** 江西-吉安 人身侵权咨询 2020.11.05 09:57:02 379人阅读

刑法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是否包括聚众者,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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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不是聚众犯罪,而且该罪是行为犯,不要求有后果才构成犯罪。因此,每个参加者都构成犯罪。该条第二款是情节加重犯,即法定刑升格的条件,该款所说的“聚众”是指所有参与者而不是指组织者。当然,如果有组织者,其判处的刑罚会比其他参加者重。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020-11-05 09:58:02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聚众斗殴的量刑标准有哪些
1、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辩护律师应该如何对聚众斗殴罪辩护
1、首先律师可以在会见犯罪嫌疑人之后分清楚是不是属于首要分子或者其他积极参加分子,因为本罪比较特殊,只有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分子构成犯罪而已,其他一般参加的不应当被刑事判刑。如果不属于首要分子或者其他积极参加分子,律师会写法律意见要求办案机关取保候审或者立即释放。
2、因为聚众斗殴罪一般人数都是非常多,因此,律师会见后初步判断是不是属于从犯、有无自首、立功或者未成年人等减轻、从轻处罚的情节。
3、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之后会向办案机关递交法律意见,争取取保候审。
4、有受害人的,律师指导嫌疑人家属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取得其谅解对判刑有很大的帮助。
5、受害人有一定过错的,可以减轻被告的处罚。
6、有无造成伤亡等情形。
7、有无真正动手,还是在现场指挥。
8、其他可以从轻减轻的行为,要综合具体的案件具体分析。
需要注意一点的是,造成重伤、死亡的,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罪定罪量刑的。
法律条文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条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聚众斗殴的量刑标准有哪些
1、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辩护律师应该如何对聚众斗殴罪辩护
1、首先律师可以在会见犯罪嫌疑人之后分清楚是不是属于首要分子或者其他积极参加分子,因为本罪比较特殊,只有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分子构成犯罪而已,其他一般参加的不应当被刑事判刑。如果不属于首要分子或者其他积极参加分子,律师会写法律意见要求办案机关取保候审或者立即释放。
2、因为聚众斗殴罪一般人数都是非常多,因此,律师会见后初步判断是不是属于从犯、有无自首、立功或者未成年人等减轻、从轻处罚的情节。
3、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之后会向办案机关递交法律意见,争取取保候审。
4、有受害人的,律师指导嫌疑人家属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取得其谅解对判刑有很大的帮助。
5、受害人有一定过错的,可以减轻被告的处罚。
6、有无造成伤亡等情形。
7、有无真正动手,还是在现场指挥。
8、其他可以从轻减轻的行为,要综合具体的案件具体分析。
需要注意一点的是,造成重伤、死亡的,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罪定罪量刑的。
法律条文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条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您好,关于聚众斗殴罪辩护要点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聚众斗殴罪辩护要点有哪些
(一)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
1、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可作“无罪辩护”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情形大致有三种:
(1)刑法不认为犯罪的。
(2)刑法规定 不负刑事责任的。
(3)刑法不予追究的。
2、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辩护的法定理由。
3、罪轻辩护的法定理由。
4、注重抗辩从重处罚的理由。
(二)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
1、性质上的酌定情节。从法理上讲,相对于直接故意的间接故意,相对于积极作为的消极,都是司法实践中经常考虑的从轻处罚酌定情节
2、主观恶性程度的酌定情节。民事纠纷引出的刑事犯罪相对于偶发的刑事犯罪,突发性犯罪相对于预谋性犯罪,出于义愤的犯罪相对于无缘无故的犯罪,处罚都轻重有别。
3、犯罪后因交代罪行或退赃而形成的酌定情节。
4、犯罪次数上的酌定情节。相对于惯犯的偶犯,相对于累犯的初犯,都是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
5、实得利益方面的酌定情节。
6、量刑平衡方面的酌定情节。我国黾未实施判例法,但往往都要考虑上级和本院对同类案件的量刑,还要考虑同案各被告如何拉开档次的问题。
辩护词模版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江苏姑苏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周某家属的委托,并指派我作为其一审辩护人,依法出庭参与庭审。经过庭前详细阅读了案卷材料及多次会见被告人,根据法律和事实,辩护人发表以下几点意见,仅供合议庭参考,并请合理采纳。
一、对于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园检诉刑诉〔〕295号《书》,认定被告人周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第一款规定的聚众斗殴罪,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辩护人不存在异议。
二、被告人周某有法定及酌定的从轻情节,本辩护人发表如下六点辩护意见。
1、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被 告人在犯罪后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且在归案后,在侦查机关所做的几次询问笔录中,被告人如实供述了自己以及同案犯作案的时间、地点、参加人、事件的起 因、经过、结果等,而且也与其他几名被告人的陈述基本吻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 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周某所起作用较小。
被告人周某并没有领导、组织、策划斗殴事件,只是因为同学 赵某来喊他去打架,他酒后一时冲动就答应了,其仅是积极参加者,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较小。
3、被告人属于初犯、偶犯。
被告人有着正当的工作,且之前一直表现良好,遵纪守法,没有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本次走上犯罪道路极其偶然,同学赵某来找他,说自己受到了挑衅,恰巧被告人周某当晚喝了酒,为兄弟两肋插刀的哥们儿义气,再加上酒后的冲动,使得被告人周某误入歧途。
4、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不大,人身危险性较小。
被告人周某没有聚众斗欧的主观故意,虽然在当天确实有双方聚众斗殴的事态发生,但那不是被告人的主观意愿,其参与斗殴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故意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只是出于哥们儿义气用事,故主观恶性较小。另外,本次事件中的锤子等器械不是被告人周某所准备、携带的,且在斗殴过程中被告人周某也未使用过,其人身危险性较小。
5、本案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
在 整个斗殴事件中,并没用造成任何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另,从本案参加的人数、发生的时间、地点来看,本案的社会危害性不大。参与本次聚众斗殴的共有7人, 规模不大;本案发生在凌晨,此时已经很少有人在外走动,本次斗殴事件无任何受害人;本案发生地点是在小区内,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没有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故,被告人周某的行为情节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
6、被告人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
被告人仅读到初中毕业,就辍学打工,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更为淡薄。本次犯罪纯粹是出于酒后的一时冲动、以及哥们儿义气才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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