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对方经常敲门骚扰的话,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让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教育。如果公安机关教育无效,对方依旧不改骚扰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精神困扰,那么受害人可以向,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您好,关于经常半夜敲门骚扰别人算不算犯法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经常半夜敲门骚扰别人,严重者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有可能拘留或者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5款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你的行为就属于发送其他信息,如果次数较多,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对方就会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要求进行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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