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赣州法律咨询 > 赣州海关商检法律咨询 > 私设小金库,是否属于私设,如何处理

私设小金库,是否属于私设,如何处理

刘** 江西-赣州 海关商检咨询 2020.10.28 19:21:55 378人阅读

私设小金库,是否属于私设,如何处理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赣州律师 涉外专长律师 赣州涉外专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010年1月5日,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公布的《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小金库”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小金库”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有设立‘小金库’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同时,《“小金库”暂行规定》对使用“小金库”款项的各类违法情形及其相应的处分作了明确规定。2000年2月12日,公布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罚没收入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截留、挪用、坐收坐支罚没收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2020-10-28 19:23:55 回复

私设小金库可能背叛为挪用公款或者挪用资金,也可能是贪污或者非法侵占罪,判断标准是私设者是否是国家公职人员!至于具体量刑根据小金库的具体数额来判断

010年1月5日,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公布的《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小金库”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小金库”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有设立‘小金库’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同时,《“小金库”暂行规定》对使用“小金库”款项的各类违法情形及其相应的处分作了明确规定。2000年2月12日,公布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罚没收入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截留、挪用、坐收坐支罚没收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010年1月5日,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公布的《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小金库”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小金库”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有设立‘小金库’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同时,《“小金库”暂行规定》对使用“小金库”款项的各类违法情形及其相应的处分作了明确规定。2000年2月12日,公布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罚没收入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截留、挪用、坐收坐支罚没收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涉外专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