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已经立案受理的,未经审理无权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如果经审理后,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而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
第二日起十五日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由上一级重新审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
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1、如果已经立案受理的,未经审理无权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如果经审理后,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而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
第二日起十五日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由上一级重新审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
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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