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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物业起诉不交纳物业费,我们主张缴纳

ask****089 山西-太原 房屋买卖咨询 2020.10.19 14:40:38 466人阅读

您好,我是被物业起诉不交纳物业费,我们主张缴纳物业费,但是不认同缴费标准,和缴费后能享受到哪些服务?目前小店区法院已经受理,三个被告是同一个法官,我们想应诉寻找专业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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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太原 咨询解答:3313条

哪个小区

2020-10-19 14:54:43 回复

解答如下,
(一)对于业主无理拒绝交费情形的,应判令业主按照合同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交费的违约责任
(二)对于业主因自身原因未居住房屋并以此为由要求减免物业管理费用的,一般不予支持
(三)对于因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致使业主拒绝交费的,则属于物业管理公司违约在先,业主拒绝交物业管理费属于行使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行为,是依法采取的自我救济手段,这种情况下,可根据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的质量状况,判决驳回物业管理公司要求业主交纳物业管理费的诉讼请求,或者判决减少业主的物业管理费,但应交的维修费用不在此限
(四)对于确因公共费用的分摊不合理导致业主拒绝交费引起的纠纷,应当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合理确定各个业主应分摊费用的基础上,判令相关业主支付其应分摊的物业管理费用和维修费用
(五)对于物业管理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情形,业主因而拒交的,应判决业主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付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公司未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服务项目收费及收费不合理的部分,应予以驳回,同时建议政府价格监督管理机关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规收费予以处罚
(六)对于双方未签订书面的物业管理合同引发的纠纷案件,如何处理。由于未订立物业合同,在双方当事人间缺少书面协议来确定权利与义务,诉讼中,业主们会以此作为抗辩理由而拒不同意补交物业管理费用。我们认为对于双方之间虽未签订书面的物业管理合同,但业主事实上享受了物业管理服务并因此受惠的,这在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间已构成事实上物业管理关系。根据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原则,可参照政府规定收费标准或同类物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判决业主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七)对于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约定请求一并支付滞纳金的,应予支持。滞纳金数额过高的,可以依据欠费方的请求予以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滞纳金一般不应超过欠费金额。
此外,在审理此类案件过程中,还应注意审查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标准是否经过物价部门审核,是否明码标价对特殊服务收费,业主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否在合同中有约定对合同约定物业收费可以预收的,其预收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等。

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收取滞纳金,但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滞纳金,指针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或者不按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款项一定比例的金额,它是税务机关或者债权人对逾期当事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滞纳金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所谓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企业、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物业管理费怎么缴纳 此种情况依具体的合同约定,具体如下: 1、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甲方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计费面积按乙方签订的房屋购买合同中注册的建筑面积(含共用面积分摊),未包含公共水电费分摊和水电代收费、电梯维护费和其它代收费用。 2、物业管理费构成物业管理费由以下部分构成:人员工资、福利费;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和社会劳动保险费;行政办公费用; 用于物业管理的固定资产折旧;财务费用;人员教育培训费用;保安服务;环境保洁费(未含代政府征收部分);绿化园艺养护; 社区文化活动、宣传费;公共地方零星维修养护费;共用设备维护保养费;管理酬金;税金。以上费用构成项目中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3、物业管理费收取起始日期以业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如业主未在发展商发出的入伙通知书上确定的办理入伙手续日期前来办理入伙手续,则从次月1日起开始计算物业管理费;无论是否入伙入住,收费标准与常住户标准一样。 4、物业管理费及其他采取定期收取或收代费用的收取方式。 二、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因为对物业公司不满,业主采用不缴费用的方式并不理性。根据物业法规,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有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义务,因此,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业主都不能拒缴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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