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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用缴纳期限是多久?诉讼费缴纳标准是多少

王** 广西-柳州 行政诉讼咨询 2020.10.18 07:46:46 430人阅读

诉讼费用缴纳期限是多久?诉讼费缴纳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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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刑事案件司法过程实质是国家对犯罪行为进行处罚,所以刑事案件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当然,被告人可能要被判决交纳罚金,没有犯罪所得等,但这些都不属于向交纳的诉讼费范围。刑事诉讼中是不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的,因此不存在具体标准。当然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或者嫌疑人、被害人是需要聘请律师的,需要向律师支付一定的律师费。具体数额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等与当事人协商确定。

2020-10-18 07:48:46 回复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判决指定的期限”应为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罚金的缴纳期限一般记载于判决书中,行为人只需要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即可。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追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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