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的基本操作流程
①租赁公司与销售商签订购销合同,购买租赁物;
②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该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
③租赁公司向银行提出保理融资业务申请,银行审批同意后双方签订保理业务协议;
④租赁公司向银行提供融资租赁合同、发票、运输单据等相关材料,银行根据协议审查应收租金能够办理保理业务的范围和条件;
⑤租赁公司与银行办理应收租金转让手续,向承租人发出书面《应收租金转让通知书》并取得回执;
⑥银行根据约定的融资比率向租赁公司发放融资款项;
⑦承租人按约分期支付租金给银行,租赁公司提供发票,通过银行给承租人;
⑧银行收妥利息款后,应扣除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将保理余款支付给租赁公司。
如承租人在融资宽限期后仍未付清约定利息,对于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应要求租赁公司按约定回购银行未收回的融资款,如果供货商或其他第三方提供回购保证或物权担保的,供货商或其他第三方应向银行回购其未收回的融资。对于无追索保理业务,银行只能向承租人追偿。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金融商品主要指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各种金融衍生品,其中,有价证券主要指股票、债券。 金融商品转让是指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的,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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