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法规对夜总会中的有偿陪侍的客人做如下处理:
有偿陪侍客人处罚规定:
目前我国的法律对于有偿陪侍的个人,尚没有具体的处罚依据,仍属于道德范畴。但对于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的公司是有相关的处罚依据的。具体处罚方式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等规定进行。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第四十三条 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我国法律法规对夜总会中的有偿陪侍的客人做如下处理:
有偿陪侍客人处罚规定:
目前我国的法律对于有偿陪侍的个人,尚没有具体的处罚依据,仍属于道德范畴。但对于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的公司是有相关的处罚依据的。具体处罚方式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等规定进行。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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