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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家有一哥哥,父母从小就偏爱他哥哥,我和男友认识相爱后,他父母表

杜* 山西-吕梁 债务纠纷咨询 2020.10.05 06:11:18 319人阅读

他家有一哥哥,父母从小就偏爱他哥哥,我和男友认识相爱后,他父母表明没有房子,所以就把小儿子落坠我家。现在订婚及结婚他父母没出一分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要负但他父母今后的生活费吗?我想既然他父母这样就当小儿子向女儿嫁出一样立一份协议,他家的财产全部归他大儿子,小儿子自动放弃,今后生活费及欠债一切和小儿子无管。不知这样合不合法??若他父母不愿立这协议书,那今后他们的生活费和欠债是不是我们一定要承担?急,请帮帮我们吧。。。那立一份协议,他家的财产全部归他大儿子,小儿子自动放弃,今后欠债一切和小儿子无管。不知这样合不合法??这样的协议书是不是也受法律保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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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那个“他”系“他”父母所生,“他”和“他”父母存在法律上的生父母和生子女关系,因此,不管“他”在生父母家将你结婚过去,还是入赘(即农村称的“上门”)你家,“他”都存在赡养生父母的责任和义务。至于“他”的父母是否出钱供你们结婚和购房,法律上没有规定,也就是说:出钱给子女结婚、购房不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因此,父母是否出钱给子女结婚、购房与子女是否赡养父母不存在对等性。至于“他”父母的欠债问题,要区别对待,如果“他”父母因生活必须,而“他”也不尽赡养义务欠下外债,“他”是必须承担的,其他与赡养父母无关而形成的债务,“他”可以不承担。至于你,因没有和“他”父母形成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你可以不用承担任何赡养“他”父母的责任,但从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来看,有些不合时宜。

2020-10-05 06:13:18 回复

你好,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可以知悉,该条文虽然规定父母与子女具有互相扶养的对等权利义务,但是这并不是说这两个权利是必须“等价交换”的,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因此,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得以此为由而予以免除。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三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照料。
赡养老人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是法定的义务,不得且也不能随意免除。

您好,这种情况我建议可以寻求外界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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