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呼伦贝尔市法律咨询 > 呼伦贝尔市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可以请求适当减少物业费吗

可以请求适当减少物业费吗

冯**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9.25 19:05:34 323人阅读

可以请求适当减少物业费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呼伦贝尔市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呼伦贝尔市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请求适当减少物业费么
可以请求,但不一定减少。具体依合同约定给付。
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缴物业费
业主享受了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就要承担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即使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有瑕疵,业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但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在服务瑕疵范围内减收一定的物业费。一般来说:
1、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业主有权请求减少物业费,但无权拒缴。
2、业主委员会未按法定程序招聘物业管理企业,擅自签订物业合同,业主无权拒交物业管理费
假设业主大会决定承认这份合同,则该合同就具有合法效力;即使业主大会否定了这份合同的效力,业主也应根据物业公司已提供的事实服务,交纳相应的物业费。
3、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未签订过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仍需交物业费
这包括三层含义,分别是:
(1)业主本人未签,但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合同;
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对小区内的全体业主均具有约束力,因此,物业管理企业无需与每位业主单独订立合同。
(2)业委会未与物业企业签订合同;
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的,业主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
(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法律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买受人生效。也就是说,虽然业主(即物业买受人)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也应当缴纳相应的物业费。
4、对于已交接房屋,业主不得以无人居住为由拒交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与业主按照约定交付方式已交付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至于业主是否实际居住,在所不问。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业主缴纳物业服务费的实质条件是:是否接受了物业公司的服务,如是,则应缴纳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费用,同时,业主接房这一行为被法律直接推定为接受了服务。
因此,业主只有在两种情况下可以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
1、业主未接房,未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2、物业公司完全未提供物业服务。

2020-09-25 19:07:34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请求适当减少物业费么
可以请求,但不一定减少。具体依合同约定给付。
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缴物业费
业主享受了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就要承担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即使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有瑕疵,业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但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在服务瑕疵范围内减收一定的物业费。一般来说:
1、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业主有权请求减少物业费,但无权拒缴。
2、业主委员会未按法定程序招聘物业管理企业,擅自签订物业合同,业主无权拒交物业管理费
假设业主大会决定承认这份合同,则该合同就具有合法效力;即使业主大会否定了这份合同的效力,业主也应根据物业公司已提供的事实服务,交纳相应的物业费。
3、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未签订过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仍需交物业费
这包括三层含义,分别是:
(1)业主本人未签,但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合同;
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对小区内的全体业主均具有约束力,因此,物业管理企业无需与每位业主单独订立合同。
(2)业委会未与物业企业签订合同;
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的,业主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
(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法律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买受人生效。也就是说,虽然业主(即物业买受人)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也应当缴纳相应的物业费。
4、对于已交接房屋,业主不得以无人居住为由拒交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与业主按照约定交付方式已交付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至于业主是否实际居住,在所不问。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业主缴纳物业服务费的实质条件是:是否接受了物业公司的服务,如是,则应缴纳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费用,同时,业主接房这一行为被法律直接推定为接受了服务。
因此,业主只有在两种情况下可以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
1、业主未接房,未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2、物业公司完全未提供物业服务。

一间空置的房子,是可以不用缴纳全额物业费的。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你家买房后还没有装修,你的房子不具备入住的条件,那么你就可以去物业管理处申请减免物业费,一般物业费大概可以减免到70-90左右,具体数额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有的物业公司有时为了避免业主投机取巧用假空置房申请减免物业费,会一次性收半年的费用,并且在水电上进行控制。

对于空置房的解释,严格意义上是指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后没有销售或己售出未装修入住的房子,或者长期积压在公司或个人手中的多套、长期无法变现的空置房产或“债权房”等,其中又以商品房的尾盘为主。按照《物权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作为业主,不得以放弃自身权利而不履行义务。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共同作出的决定,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则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都是均等的。除非管理规约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等有另外的规定或者约定。目前,有些业主认为,自己没有得到物业服务可以拒付物业费。对此,在实际情况下,物业合同不大可能与每一个单户业主签订,但合同的效力是通过业主大会形成决议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后仍然对单户业主是有效和合法的,即使业主一段时间不在小区居住,房屋空闲,但物业服务使小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仍然间接地为业主提供了公共区域的服务。从法律角度讲,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物业管理是基于业主对住宅楼宇的公共部分以及小区公共设施的共有权而产生的,对物业的维护是共有人共同的义务。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对公共部分的服务,理应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此部分的物业管理费用。共有部分是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享受权利的同时自然也承担相应义务,业主之间应当相互督促,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房屋买卖一般流程
15112人阅读

当你决定要买房后,就必须进行一连串包括签约、完税、过户等房屋买卖的手续,而每个过程都要注意,否则就可能发生纠纷。就让小编带着大家来了解一下房屋买卖的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吧!

房贷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31176人阅读

贷款买房、贷款购车已经是社会中的普遍现象,在贷款买房的过程中就会涉及到提前还款的问题,那么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怎么算,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是多少呢,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规定是什么,以及中国银行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是多少?更多相关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土地拍卖流程
32415人阅读

土地拍卖,一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国家先后出台了很多的土地拍卖的政策,那么在土地拍卖的过程中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例如土地拍卖保证金比例是如何规定的呢,土地拍卖出让规定有哪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商品房买卖的合同范本
5625人阅读

随着一二线城市人口密集程度的加剧,商品房市场的发展也更加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也更加全面,那么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哪些地方需要特别注意的呢,以及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
4964人阅读

通常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付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想了解更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吗?下面由律图小编为您简单介绍。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