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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定金能退吗

郭** 辽宁-丹东 合同效力咨询 2020.08.30 00:17:20 330人阅读

没签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定金能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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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没签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定金能退吗问题解答如下, 在法律上讲,定金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为保障合同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前,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定金担保,合同履行后,这部分金额抵作应给付的部分价款,起到预付款的作用。此定金非订金,是不能够退的,但是有3种情况是可以退的。
一、在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即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不论双方是签订《认购协议》,也不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二、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却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谎称已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开发商须对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购房者定金外,还应该赔偿购房者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三、在开发商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只约定了购房者拒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 预售》便无权要求退还所交付定金,购房者则可以该乏乏催何诎蛊挫坍旦开约定有失公平为由,申请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该约定,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现金。

2020-08-30 00:19: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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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一种担保的方式,首先要看这笔定金担保的是什么。在签订正式合同前收付定金,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理解为“立约定金”,也就是说这笔定金担保的是要在合理期限内订立正式合同,一方如果拒绝签订正式合同,则适用定金罚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或者双倍退还定金。但是,如果不能订立合同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例如不能对主要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则不能视为任何一方违约,此时定金作返还处理,双方无责任。从你说的事实来看,不能签订合同的原因在于双方不能对拆墙改门的事达成一致,这个问题有些复杂,就你介绍的情况难以判断可否归责于你或者对方,要综合判断。举个例子,对方如果要拆承重墙,那么就可以归责于对方,因为这个要求违法也明显不合理。至于收付立约定金后签订正式合同的期限,如果没有约定,就要综合案情判断一个合理期限,一般的住宅出租来说,一周或者十天八天是合理的,超过了就可以认为不合理。你如果要主张不退还定金,上了就要负责举证证明对方无理拒绝签订合同,或者不能签订合同归责于对方,否则有较高败诉风险。

定金是一种担保的方式,首先要看这笔定金担保的是什么。在签订正式合同前收付定金,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理解为“立约定金”,也就是说这笔定金担保的是要在合理期限内订立正式合同,一方如果拒绝签订正式合同,则适用定金罚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或者双倍退还定金。但是,如果不能订立合同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例如不能对主要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则不能视为任何一方违约,此时定金作返还处理,双方无责任。从你说的事实来看,不能签订合同的原因在于双方不能对拆墙改门的事达成一致,这个问题有些复杂,就你介绍的情况难以判断可否归责于你或者对方,要综合判断。举个例子,对方如果要拆承重墙,那么就可以归责于对方,因为这个要求违法也明显不合理。至于收付立约定金后签订正式合同的期限,如果没有约定,就要综合案情判断一个合理期限,一般的住宅出租来说,一周或者十天八天是合理的,超过了就可以认为不合理。你如果要主张不退还定金,上了就要负责举证证明对方无理拒绝签订合同,或者不能签订合同归责于对方,否则有较高败诉风险。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具体包括: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省、市)(区、县) ;门牌号为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内容包括: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注: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 。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说明如下: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房屋租赁合同正式版的回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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