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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协议书有效的条件,婚前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刘* 江西-赣州 财产分割咨询 2020.08.28 13:36:06 377人阅读

婚前协议书有效的条件,婚前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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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协议书有效的条件有效的婚前协议书,应该至少符合以下条件:
(一)书面。婚前协议书一定要是书面的,才具法律效力。书面的婚前协议书,能够作为提供协议内容的证据,并能协助证明双方都了解并同意协议书之内容。
(二)双方出于自愿签字。
(三)公证
(四)只要是合理、公平、以及没有错误、诈欺、压力的情形下,签订的书面婚前协议书,应该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可是如果某一方是被不公平的方式诱骗,而签下了婚前协议书,或是在相当大的精神压力之下,签订了婚前协议书,该婚前协议书不具法律的约束力。此外,违反公共政策的婚前协议书条款,一般都不愿意强制执行。婚前协议书可以在结婚以前的任何时间签订。当然,最好是早在结婚仪式举行以前就签订。这样可以避免出现令人怀疑是否有不恰当的压力,并可证明双方签字以前,都有经过缜密的考量。
(五)有律师代表。
(六)双方都已经完全了解责任、权利、可能的变通方式。通常,签约的双方,总有一方在财务、法律上,会比另一方更具知识。所以,在最后签订婚前协议书以前,找一个律师协助审读、準备婚前协议书,就成了相当重要的步骤。这样将可避免将来被裁定不公平、或是过分偏袒某一方。
(七)各自的财务状况都已经完全让对方知晓…应当以清单列表的方式清楚列出所有的现有资产与负债。
二、婚前协议什么时候生效婚前协议什么时候生效呢我们再回过头来看婚前协议的定义,婚前协议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从定义中我们可以知道,婚前协议的生效时间是结婚后。具体来说,婚前协议是为结婚签订,即婚前签订,但在结婚后生效的协议。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婚前协议既然是在结婚登记后生效,那么在还没有结婚登记之前,婚前协议是处于未生效的状态,这时婚前协议是可以双方合意改变的,或者即便其中一方不同意改变,没有登记结婚这一生效要件就足以阻却婚前协议内容发生效力。

2020-08-28 13:38:06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当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也就表明就业协议书失效了

对于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
一般说来,离婚协议书有成立和生效两个阶段。
离婚协议的成立要满足三个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以终止婚姻关系为目的,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一致性意见,符合法律规定,也不违背社会公共道德。因此,应当认定离婚协议自夫妻双方达成共同意思表示时成立,即双方签字时成立。
但是离婚协议成立并不代表离婚协议生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等内容的约定都是以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条件,如果双方没有解除婚姻关系,这些约定也根本无从谈起。因此离婚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只有是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
另外,还须指出一点:离婚协议生效之后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高枕无忧了。法律给了离婚双方再次寻求救济的机会,也就是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当然这个救济有前提:签订离婚协议时候,一方存在欺诈或者胁迫行为。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第三人认为离婚协议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损害其利益,请求确认该协议无效应适用何种诉讼程序解决,实践中存在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此协议在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时,已在离婚证中予以确认,即该协议通过政府的行政行为得到确认,故应通过行政诉讼程序来撤销政府的颁发离婚证的行政行为。另一种观点认为:应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第二种观点为可取。 首先,婚姻登记机关不具有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职能。 其次,离婚双方对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只是符合离婚的条件之 一,婚姻登记机关的行政行为只是对双方婚姻关系状况的确认,不是对双方财产分割协议的行政确认。原《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第17条还规定离婚的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该规定明确表明离婚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内容不是婚姻登记机关对该协议的行政确认。因此,第三人认为离婚双方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损害其利益,可向人民提出民事诉讼,请求确认该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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