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徐州法律咨询 > 徐州家事纠纷法律咨询 > 身份证复印件丢失会有严重的后果吗

身份证复印件丢失会有严重的后果吗

康* 江苏-徐州 家事纠纷咨询 2020.08.28 11:08:43 349人阅读

身份证复印件丢失会有严重的后果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徐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身份证复印件可能引发以下风险:
(1)一类风险是个人身份信息泄露,通常导致个人隐私被用作不当用途,或与身份证上个人隐私相关联的信息及密码组合被盗用风险增加,或者不法分子利用该隐私筹划进一步违法犯罪活动。
(2)另一类风险,就是当前金融机构、政府部门、房产机构、中介机构等,在办理相应银行卡信用卡申请、房产出租过户、合同签订、优惠政策申请方面被人冒用。
指导建议:
不法分子钻空子利用身份证复印件从事非法活动的案例时有发生,市民在复印身份证或填写和身份证有类似作用的表格时,要多留心眼。例如,申请银行信用卡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上“仅供××使用,他用无效”等。

2020-08-28 11:09:43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身份证复印件丢失很严重吗问题解答如下, 不可以。
身份证丢失了,可以按以下办法处理。
(1)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身份证明,贴上本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
(2)携带本人户口或工作证、介绍信以及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向民航公安机关(在机场候机厅内都有值班场所)申请开具临时登机证明。如果发现身份证丢失,距离登机时间还有相当空余的时间,可以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身份证遗失证明,证明中写明姓名、年龄、家庭地址、有效日期等,贴上本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向身份证遗失地公安机关报失,由该公安机关出具报失证明。
如果临近登机时才发现身份证遗失,来不及办理有效证明的旅客,可携带本人户口本、工作证、驾驶证、介绍信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到机场候机楼派出所申请开具临时登机证明,假若因在外地旅行期间上述有效证件都没有随身携带,可向就近民航公安机关咨询解决。切记要按规定办理乘机购票手续,不可借用别人的身份证或用伪造的证件侥幸“闯关”,否则,不仅机票作废、取消登机资格,借来或伪造的证件被民航公安机关依法没收,自己也要受到治安处罚。

您好,针对您的身份证复印件丢失很严重吗问题解答如下, 不可以。
身份证丢失了,可以按以下办法处理。
(1)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身份证明,贴上本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
(2)携带本人户口或工作证、介绍信以及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向民航公安机关(在机场候机厅内都有值班场所)申请开具临时登机证明。如果发现身份证丢失,距离登机时间还有相当空余的时间,可以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身份证遗失证明,证明中写明姓名、年龄、家庭地址、有效日期等,贴上本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向身份证遗失地公安机关报失,由该公安机关出具报失证明。
如果临近登机时才发现身份证遗失,来不及办理有效证明的旅客,可携带本人户口本、工作证、驾驶证、介绍信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到机场候机楼派出所申请开具临时登机证明,假若因在外地旅行期间上述有效证件都没有随身携带,可向就近民航公安机关咨询解决。切记要按规定办理乘机购票手续,不可借用别人的身份证或用伪造的证件侥幸“闯关”,否则,不仅机票作废、取消登机资格,借来或伪造的证件被民航公安机关依法没收,自己也要受到治安处罚。

不可以的,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才能补办。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可用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
第六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
第六十四条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76号)有关规定: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同居关系
19047人阅读

同居的现象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今天为的大家介绍同居关系的有关内容,那么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条件有哪些,同居关系纠纷应该如何处理,以及同居关系的认定条件等,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供养亲属
16633人阅读

什么是供养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哟又是什么呢,今天小编就来为你解读亲属抚恤金年限是多久,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有哪些,以及供养亲属证明规定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农合缴费标准
50909人阅读

农合,也就是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一项福利政策,今天小编为你介绍农合缴费标准相关知识,那么新农合缴费标准是什么,福建省新农合缴费标准是什么,河南省农合缴费标准是什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伤残军人抚恤金规定
1134255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相关知识,那么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相关内容,民政部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具体规定,以及最新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是怎样的呢,快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
39857人阅读

说明:自《民法典》正式施行起,《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同时废止失效。关于原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内容,律图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百科栏目为您做了整理,并整理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