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商场做出的”偷一罚十“,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其没有处罚权。行政处罚权只能由来行使,商家不是,无权设置处罚规定。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因此,商家制定的“偷一罚十”店规根本不具有法律效力。
2、假一罚十是商家自愿的情况下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是平等自愿的,而且合同法是任意法,合同双方同意即告成立,所以假一罚十是成立的。
假一赔十,根据《合同法》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这是在提高自己的标准。
偷一罚十,根据《行政法》的规定,除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及授权组织任何人无罚款的权利。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商场做出的”偷一罚十“,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其没有处罚权。行政处罚权只能由来行使,商家不是,无权设置处罚规定。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因此,商家制定的“偷一罚十”店规根本不具有法律效力。
2、假一罚十是商家自愿的情况下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是平等自愿的,而且合同法是任意法,合同双方同意即告成立,所以假一罚十是成立的。
假一赔十,根据《合同法》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这是在提高自己的标准。
偷一罚十,根据《行政法》的规定,除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及授权组织任何人无罚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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