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新疆法律咨询 > 喀什法律咨询 > 喀什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咨询 > 叔叔儿子被撞了,请问一下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表儿童

叔叔儿子被撞了,请问一下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表儿童

何* 新疆-喀什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0.07.19 16:11:11 333人阅读

叔叔的儿子刚刚上小学,然后在回家的时候就是被一部车给撞倒了,现在叔叔的儿子就在医院接受治疗,我们就很担心,也在处理赔偿问题,请问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表儿童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喀什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喀什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一、儿童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儿童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与成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是一样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5、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6、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如何预防儿童交通意外事故
1、幼儿园、小学要增设交通安全课程,让儿童们懂得一些交通安全知识,熟悉各种交通信号和标志,使之能做到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2、要教育儿童不要在街道上、马路上踢球、溜旱冰、追逐打闹以及学骑自行车等。不要穿越高速公路上的护栏,也不要跨越街上的护栏和隔离墩。同时也要教育儿童不要在铁路轨道上行走、玩耍。
3、年龄较小的儿童过马路时,应该由成人带领。小学生上下学时,不可横穿马路,应走人行横道;过人行横道时,不可多人横排行走,不要打闹;走人行横道过马路时,应看清指示信号,不要不看信号灯就猛跑。城郊及农村没有人行道,儿童过马路时应左看右看,车来让道,不要突然横穿马路。教育儿童在街上和马路上行走时,不要埋头看书或玩玩具,以免发生意外。
4、要教育儿童无论是坐公共汽车还是坐其它车辆,都应该坐稳,不可在车厢内跑来跑去。不要坐在卡车的车厢栏板和货堆顶上,以免急刹车掉下来发生意外。儿童上下车时要待车停稳后再上下车。汽车行驶时,不要将头、手臂伸出窗外。乘坐小车的儿童,一定要系好安全带,以免急刹车时被撞伤。
5、骑自行车的儿童,应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骑车带人。骑车应靠右侧行驶,不要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不要两人并肩右侧行驶,不要在马路上你追我赶。骑车时不要双手离把抖威风。下雨下雪天,儿童最好不要骑自行车,以免滑倒发生意外。同时要经常检查自行车的车铃、车刹、反射器是否有故障。若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新。骑车时,不要扒车、追车,也不要骑着自行车抓住行驶的车辆。否则,一旦车辆急刹车或急转弯时,易发生车祸。
6、不要突然从汽车的前面跑过去,在街上行走时,也不要突然从汽车后面跑过去,以避免和来往的车辆相撞造成意外伤害。
7、为了保证儿童的生命安全,家长们应注意子女的穿着打扮。例如给儿童戴上红色的帽子,红色的上衣、裤子或背上红色的书包等。其目的是提醒司机的注意,这样可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交警定责后,对方需要赔偿受伤儿童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儿童是家庭的未来,父母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发生交通事故,所以在平时,父母要对儿童做好交通安全教育,从根源上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2020-07-19 16:17:11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儿童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与成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是一样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费
2、护理费
3、交通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营养费
6、残疾赔偿金。

2020-07-19 16:13:11 回复

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

您好,针对您的儿童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6、残疾赔偿金。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
9094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的有关内容,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是民事案件的一个分类之一,其中交通事故赔偿是大多数案件的争论焦点,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怎么写呢,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赔偿文书
10102人阅读

私家车已经普遍的使用加重了道路的拥堵情形,同时也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写,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有哪些,交通事故伤残赔付的内容是什么以及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都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
6262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内容,道路交通事故类诉讼是较为常见的,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怎么写,以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交通事故赔偿认定
8001人阅读

每天全国都有人因为交通事故而死亡,当然受伤或者车损的事故更多,那么交通事故赔偿认定书怎么写,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以及交通事故车祸赔偿处理办法有哪些规定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
4716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交通事故赔偿认定的内容,获得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那么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是如何规定的呢,希望这些对你帮助,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