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属于诉讼中的证人证言,可简单由父母写“证明材料,某某是某某的父(母),现有条件可帮助 某某抚养子女”之类文字,并签名,但类似证人证言必须亲自出庭作证,才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五十五条 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
需要的手续:父母方:
1.《结婚证》
2.《居民户口簿》
3.落户地址的《产权证》或产权备案证明原件、政府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政府廉租房的租赁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子女方: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上未记载有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投靠人派出所出具的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按照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因此母亲方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是为了证明迁移人确实是父母的孩子,提交母亲的户口簿是证明户籍在当地具备入户资格,而提交父亲的户口簿是证明孩子的户籍确实是在孩子父亲的户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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